招生信息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招收2011年推免生复试通知
一. 复试名单 我院将通过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各位参加复试。 二. 复试时间及安排
三. 提交材料 考生在复试时需向复试组提交以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www.276tyc.com/545/中填写、打印)。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复印件。 5.在本年级专业的学习成绩(或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须标明参与排名的总人数)。 6.《2011年推荐免试生面试登记表》。 (二) 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如果有不能按时提交的材料,可于10月20日前补交。 四. 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老师用英语与考生对话,交谈有关生活、工作、学习等话题;或让考生从所给的问题或话题中选择一个话题,并就此话题用英语表达自己的看法;或让考生阅读一段英文文字,并就其中的话题用英语进行发挥或阐述。 4.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录取 1.各复试小组将本组复试结果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查后,结合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成绩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无论最终复试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六.公示与争议解决 1.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我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755-86392086。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七.交通及住宿安排 (一) 交通 我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学苑大道1068号 深圳市火车东站:从火车东站乘坐地铁到“世界之窗”站下,转乘43路公交车到“中科院研究院”站下,过桥即到。 深圳市火车西站:从火车西站乘坐36路公交车到“中科院研究院”站下,过桥即到。 深圳市机场:从机场乘坐327路公交车到“科技园”站下,换乘81路公交车到“中科院研究院”站下,过桥即到。 (二) 住宿 我院内部招待所可提供住宿,入住时须出示身份证(由于房间有限,最好能提前电话预订)。 招待所地址:思学寓舍(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园区内) 联系人:魏先生 13534132311 说明:来往深圳的交通费、在深圳期间产生的食宿费及体检等费用均由考生个人承担。 复试工作联系人:研究生办陈小莉(0755-86392091) 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办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 |